(相关资料图)
1、呵呵,告诉你实际情况吧!我国以往的拆迁制度是政府的房屋管理部门主导拆迁工作,所以那个时候有拆迁办公室,没错。
2、但是现在,已经进入市场化运作,原来的房屋管理部门下属的拆迁科等机构中的拆迁服务所,都已经走入市场化运作了(当然他们的与当地房管部门的关系都很好的)。
3、所以,他们现在是独立的法人,没有主管机关。
4、只能说是股东。
5、但是这个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区县一级的建设委员会或是房地局。
6、政府房屋管理部门拆迁科隶属政府的民政部门,属区政府管。
本文到此分享完毕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。